11月6日,河南省商务厅对第二批河南省示范步行街评定结果公示,开封市书店和马道街步行街等地入选,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据悉,为打造促进消费升级载体,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河南省示范步行街”认定工作。各地试点步行街历经1-3年的改造提升,试点任务基本完成,经逐级申请、专家评估、省商务厅厅长办公会研究,拟评定开封市书店和马道街步行街、新乡市东方文化商业步行街、驻马店市皇家驿站步行街、上蔡县李斯步行街、永城市牌坊步行街为第二批“河南省示范步行街”。
11月6日,河南省商务厅对第二批河南省示范步行街评定结果公示,开封市书店和马道街步行街等地入选,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据悉,为打造促进消费升级载体,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河南省示范步行街”认定工作。各地试点步行街历经1-3年的改造提升,试点任务基本完成,经逐级申请、专家评估、省商务厅厅长办公会研究,拟评定开封市书店和马道街步行街、新乡市东方文化商业步行街、驻马店市皇家驿站步行街、上蔡县李斯步行街、永城市牌坊步行街为第二批“河南省示范步行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