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伊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秩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整治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现向社会统一公布我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电线

(一)承接业务方面。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转包或承接他人转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营业执照;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咨询合同方面。未签订书面合同;已签订书面合同但未采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条款不完整(如缺失合同标的、服务内容、范围、期限、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或约定内容不清;未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期限等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三)操作规程方面。未严格按照执业操作规程相关流程开展业务;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核)项目过程中不按规定出具跟踪审核意见或未实质性出具意见;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文件未及时归档或有缺失,保存环境、时限不符合要求;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未执行三级复核制度;未按照国家或者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出具造价成果文件。

(四)人员管理方面。各专业人员配备不齐全,成果文件未经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签字盖章;执业人员挂靠证件以及执业人员超范围执业;造价工程师注册申报资料不实,社保与注册企业不符,注册证书超过有效期限,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五)咨询收费方面。刻意压低基本收费,追求高额追加费用;弄虚作假,抬高造价,获取不当追加费;同一部位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重复计算核增核减追加费;将结果未出的项目“评优评杯”奖励导致的造价变化列入核增核减追加费基数;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核)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计列追加费;在咨询活动中以给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暂列金未按规定要求列入核增核减计费基数;采用其他方式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此次整治行动通过设置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网上举报渠道等方式,全面收集举报线索。若您的身边存在招投标活动或造价咨询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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